朱美华:根据蓝跃洪与郑小月在2017年10月31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贵方欠蓝跃洪的25万元本金及利息61.5万元(利息从2017年11月1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到款项还清之日止)的债务,于2017年10月31日起转让给郑小月,请贵方将上述款项支付给郑小月。
特此公告! 蓝跃洪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