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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说法

前任辱骂现任 现任告了前任

法院判决:在村里公开道歉

  颜敏丹 赵萃 

  赵某是周某的前妻,他们生了两个女儿,离婚后两人各带一个女儿。后来,周某娶了现任妻子孔某。生活中,孔某与继女关系不睦,经常为琐事争吵。

  不久前,小周无意中听到继母在向父亲说母亲的坏话,就跟母亲说了这事。赵某非常气愤,拿起电话对孔某一通大骂。之后,赵某连续打了好几天电话辱骂孔某。孔某不堪受辱,就将赵某诉至玉环法院。

  庭审时,孔某提供了电话录音,录音里清晰地记录了赵某频繁使用侮辱性较强的方言长时间辱骂。赵某辩称,孔某过错在先,何况农村骂街司空见惯,不存在精神受损。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用侮辱的语言损害他人的人格利益。赵某用词污秽,频繁使用当地方言脏话较长时间辱骂孔某,行为恶劣,违背了社会文明价值观导向,严重损害了孔某人格尊严,致使其精神上承受了一定的困扰和痛苦,因此认定赵某侵犯了孔某的人格权。赵某辩称孔某过错在先缺乏证据证实,不予采信。对于孔某提出的要求对方道歉,法院予以支持。

  近日,玉环法院港北法庭对这起人格权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赵某以在孔某所在村公告栏张贴道歉信的方式向孔某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查。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7 前任辱骂现任 现任告了前任 2018-01-15 2 2018年01月1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