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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排出来的水是黄的,监测数据却是好的 原来,他们对监测设备动了手脚

八人因污染环境罪获刑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南轩 

  本报讯 身为重点排污单位的工作人员,竟然采取手段干扰自动监控设施,从而达到偷排污染物的目的。近日,嘉兴市南湖区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7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嘉兴某化工企业从事化工颜料生产,是嘉兴市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排污单位,被列入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单位名单,一直是当地环保部门检查的重点。

  去年7月16日,南湖区环保局执法检查时,发现这家企业污水入网口水样发黄,气味较重,有超标排放的嫌疑。但是,检查人员检查企业在线监测系统,却发现主要数据均符合排放标准。检察人员排查后发现,企业将在线监测探测头从入网口放扣拔出,浸泡在装有清水样的桶中,于是立即对企业污水入网口排放废水及浸泡在线监测探测头的水桶内清水进行采样。

  原来,2017年3月下旬,公司原来的污水处理班组长辞职,新招的班组长工龄较短,车间主任助理王某亲自管理污水处理业务。王某称,时常遇到污水池水量大得要满出来的时候,污水班组的工作人员就打电话给他,但他也没有好的办法,“我想,外排水样是绝对不能不达标的,所以想到了之前也用过的这个‘好办法’。”王某命人将环保部门的监测设备取出放到一个水桶里,水桶里面放的是循环水让水一直流。如此操作一番,清水就直接注入了在线自动监测设备的进水口,监测数据也就达标了,不管污水如何处理都可以直接排放了。

  公司里处理污水的工作人员都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但万万没想到,环保工作人员突击检查时发现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被动了手脚并采集水样检测发现,外排水样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污染物均超过正常排放要求的最高值。

  南湖区环保局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后,南湖区公安局立即进行调查,最终锁定是王某等8名公司工作人员所为。

  开庭时,8名被告人都自愿认罪。法院审理后认为,各被告人作为重点排污单位工作人员,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严重污染环境,均构成污染环境罪。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排出来的水是黄的,监测数据却是好的 原来,他们对监测设备动了手脚 2018-01-17 2 2018年01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