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财物实现统一管理
通讯员 林建平 翁晓娟
本报讯 “只要有涉案财物处理清单和物证照片就可以了,真是太方便了!”昨天,龙游县检察院案管办工作人员在县法院送案时感慨道。
为方便涉案财物的移送,实现统一管理,2017年10月26日,《龙游县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办法(试行)》开始实施,明确了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对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等方面职责及工作分工,衢州市首家公检法共用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在龙游开始运行。
管理办法实施以后,移送刑事案件到下一阶段诉讼部门时,办案人员只需将涉案财物清单随案移送,并附涉案财物音视频或照片等,接收部门即成为该案涉案财物的责任部门,负责涉案财物的后续流转、盘库、作出处置意见等工作。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建立和运行,实现了涉案财物集中保管,切实提升了执法办案效率,节约了司法资源。管理办法实施至今,龙游县检察院无实物物证移送至法院的案件已有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