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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驱车300公里 送锦旗

  通讯员 刘竹柯君 吴月媛 

  本报讯 近日,玉环法院执行局来了一位客人——嘉善某温室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某,他专程开车300多公里,将写有“青天有鉴,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院干警手中。

  2016年,丁某所在公司因与玉环某合作社的承揽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决,对方需向他的公司支付54万余元本金及利息。因对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丁某所在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7年,接到丁某提供的财产线索后,该案执行员走访多家单位,确认该合作社确有补贴款存在,立即向相关单位发送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单位协助扣留该笔补贴款。2018年1月,丁某公司收到了第一笔40余万元的执行款。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驱车300公里 送锦旗 2018-01-24 2 2018年01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