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市井事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施宝祥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注:
1、上表本金、欠息基准日为2016年8月31日。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
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施宝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施宝祥。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施宝祥履行相关义务。施宝祥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施宝祥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施宝祥

  2018年1月30日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5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泽天瑞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施宝祥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1-30 2 2018年01月30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