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7版:平安巷

她又开车又旅游,却称无力赔偿被撞老人

  曾经,“生得漂亮嫁得好”被她视作人生出路,她也做到了,可生活并没有让她成为有责任有担当的人。

  她是被执行人徐丹(化名),从小家境一般,但父母很宠爱这个独生女。大专毕业后,徐丹认识了林涛(化名),两人很快结婚,生活幸福。

  但幸福却被一场意外破坏。一个雨天,林涛驾车外出时与大货车相撞,当场丧命,留给徐丹的是一个2岁的女儿和一笔几十万元的赔偿金。徐丹为此颓废了大半年,但她并没有在痛苦中学会成长。

  2013年6月,徐丹买了辆红色马自达轿车,没有稳定收入的她开始为钱发愁。车的保险期限将至,徐丹觉得交近5000元的保险费有点浪费。就这样,没有一点风险意识的徐丹每天开着未交保的车辆外出。

  2014年8月23日,徐丹开车回家,在一个路口撞上了一个骑三轮车的老太太,看着老太太血流不止,徐丹尖叫着不知如何处理。路人看她没打120,忙帮着叫了救护车,也报了警。

  事后,徐丹拿着写有“全责”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近10万元的医疗费用清单,傻眼了——因为未交保,所有的赔偿责任都落在她自己头上。

  另一边,受伤的73岁老太太王秋妹,与老伴两人相依为命,日子清贫。此前,老伴被查出重症,经济负担已经很大,再遭遇这次车祸,真是祸不单行。

  2015年8月,王秋妹起诉后,法院作出判决,确定徐丹须赔偿王秋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11余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徐丹还是避而不见,不仅搬了家,联系号码也停机了。

  执行法官寄出去的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石沉大海,点对点查询系统反馈显示徐丹名下没有车辆,那辆红色马自达转移到了一个叫安宁(化名)的女人名下,时间正好在民事判决生效之后。

  此时,执行法官得到了一条线索:徐丹每天接送女儿上幼儿园都开一辆红色马自达,似乎就是肇事车,但车牌号码不一样。果然,经车管所证实,徐丹所开的车正是已转卖到安宁名下的肇事车。执行法官又向公安部门调取该车的驾驶轨迹。监控显示,马自达的长期使用者就是徐丹。

  另调查发现,该车转移到安宁名下后办理了抵押手续,该贷款的扣款账户是安宁的,但每个月徐丹都会往这个账户汇款,数目恰好是按揭还款数目,这也证实了徐丹就是该车的控制人。

  种种证据表明徐丹是名义上转移车辆,而实际控制车辆归自己所用,属于隐匿财产逃避执行行为。转移财产后又长期驾驶轿车,属于高消费行为,法院将徐丹列入一号限高令名单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某日,执行法官接到举报电话,趁徐丹驾车送孩子上学之际,将她带回法院。经执行法官耐心说法,徐丹终于交代为逃避执行,伙同好友安宁转移车辆的经过。同时,她还交代了自己在2016年2月14日前往澳门游玩、使用苹果6手机等高消费行为。但即使这样,徐丹仍声称自己无力履行本案债务。当天下午,法院将安宁传唤到案,闺蜜俩双双被司法拘留。

  法官一方面对徐丹的马自达轿车安排进行评估,另一方面将案件移送公安,以寻找案件的另一突破口。

  评估报告显示该车估价45000元,确属无益拍卖。但同时,公安刑侦大队的《立案告知书》也送到了。直到此时,徐丹才赶紧一次性履行了全案债务。

  王秋妹终于拿到了赔偿款。而徐丹和安宁都站在了被告人席上。法院认为,徐丹对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安宁明知徐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仍与其共谋并配合实施拒不执行的行为,情节严重。两人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均应予惩处。

  作者: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 鲍罗亭

  本报记者 高敏 整理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7 她又开车又旅游,却称无力赔偿被撞老人 2018-01-31 2 2018年01月31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