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里少了一片松林木,补!
通讯员 林建平 应玉锦
本报讯 元宵过后,龙游县石佛乡西金源村村民姚某某自掏腰包买来1200株松树苗,用以修复被其毁坏的林地生态。近日,龙游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与法官、森林公安民警一起,专程前往该村,现场查看补植还绿、生态修复情况。
2016年11月初,姚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人非法采伐林木646株,被采伐林木立木蓄积为42余立方米。
案件受理后,龙游县检察院秉持“谁破坏谁修复”的司法理念,对符合条件的毁林犯罪行为,在依法惩治的同时,探索推行“补植复绿”机制,引导姚某某进行“补植复绿”。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判处姚某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并对姚某某发出补植令,并将此作为缓刑条件之一。
截至目前,龙游县检察院共对4件案子4名当事人采取了“补植复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