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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公告

  2017年12 月 23 日 1 时许, 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在温岭市滨海镇永安粮库公路上当场查获浙J17958 涉嫌无合法齐全手续买卖成品油的油罐车, 在该油罐车内装载有 37. 12吨燃料油。因查获现场无油主,且承运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燃料油买卖手续, 根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油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 持有效身份证件及上述燃料油的所有权证明到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礁山边防派出所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未认领的, 上述燃料油将按无主财物处理, 但不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 0576-86628110。

  台州市公安边防支队

  2018年3月2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公告 2018-03-26 2 2018年03月2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