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互联网法院首次认可区块链电子存证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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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作为一种去中心化的数据库,具有开放性、分布式、不可逆性等特点,其作为一种电子数据存储平台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稳固性的优势,在实践审判中应以技术中立、技术说明、个案审查为原则,对该种电子证据存储方式的法律效力予以综合认定。”承办法官说。
当天,杭州互联网法院还上线全国首个电子证据平台,为证据和审判之间建立一个专门的数据通道。据介绍,该平台实现了与各个电子数据来源接口的无缝对接,各接口可以把电子证据以数据摘要形式提交平台进行安全传输和存储。在诉讼中,当事人提交电子证据原文时,平台会对电子数据原文和已保存的数据摘要进行自动比对,判断是否有过后期篡改,从而用来辅助验证电子证据的真实性。电子证据平台这一创新模式有效解决了电子证据存储难的缺陷,为法院依法审核电子证据提供了良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