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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市井事

刘小忠: 我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是这样办成的

  本报记者 许梅 

  近半年的深入调查取证,十余次到县环保局走访,到涉案公司、案发地村委会甚至远赴江西调取证据,无数次前往充满恶臭的固废填埋地现场勘查……这些,构成了我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背后的故事。而故事的主角之一,就是开化县检察院华埠检察室主任刘小忠。

  开化县检察院诉衢州瑞力杰化工有限公司环境污染案,是去年7月1日检察机关实施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后,首日立案的民事公益诉讼案。其实,此前半年多,时任开化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的刘小忠就开始了“马拉松”式的办案长跑。原来,开化县环保局在2016年12月就发现了瑞力杰公司将工业固废填埋在山坳中的污染环境事实,并责令处置,但该地块经处置后检测,发现仍遗留有苯系物污染。去年1月,开化县环保局向开化县检察院反映该情况。当时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尚未全国推开,但凭着职业敏感,刘小忠及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并获支持,开始了提前调查取证工作。

  瑞力杰公司的污染行为到底给环境造成了怎样的伤害,证据是关键。刘小忠十余次走访县环保局,提取了大量的案件材料,理清了案件脉络。以他为主的办案组先后从开化县环保局、瑞力杰公司、新安村调取证据19份,6次到固废现场勘查,并远赴江西找瑞力杰公司负责人作调查。到7月1日立案前,该案的证据已全部到位。

  案件证据中的3份鉴定报告,是定案的关键证据,但省内环境污染相关的评估鉴定机构却奇缺。面对难题,刘小忠通过多部门咨询了解相关机构情况,如大海捞针一般,最终在省高院提供的一份名录中找到了浙江仅有的一家。鉴定报告出来后,他又多次主动对接,理解吃透鉴定评估的依据、过程、方法、数额确定、因果关系认定等内容。

  虽然首例案子的办案过程艰辛,但刘小忠却感慨当时一直辛苦并快乐着。刘小忠说,他当过律师,干过公证,但代表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出庭,是他最自豪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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