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你800元,还我一套别墅?
台州法院已甄别“职业放贷人”705人,部分移送公安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胡芦丹
“借你800元,还我一套别墅。”听起来很荒谬吧?这是今年6月我省破获的史上最大一起“套路贷”案件中,犯罪团伙提出的口号。温岭的小林姑娘曾通过网贷向这个团伙借款1500元,实际只到账1100元,前后归还5万元,借条金额却越滚越高,最后竟高达20万元!直到台州警方将200多名犯罪嫌疑人从福建押解回温岭,小林被“套路”的噩梦才算结束。
在民间资本异常活跃的台州,各种违规、非法的借贷行为屡见不鲜。为此,台州法院开展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处理试点工作,通过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严格限制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将非法利益合法化。昨天,台州市中级法院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8月底,台州全市法院共甄别“职业放贷人”705人,涉案17894件,标的额累计约13亿元,“同一原告起诉多起案件”的现象基本消失。今年6至8月,全市新收的民间借贷案件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39.85%。
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
台州法院民间借贷案件的总量一直处于上升趋势,2017年,两级法院收案数高达36502件,已趋近合同类纠纷半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很多案件都显示出“职业化”倾向,表现为同一原告提起诉讼的比例相当高、高利率案件占比大。
今年2月,玉环市法院率先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并连续两期公布职业放贷人87人次。这一做法随后在台州全市得到推广,台州中院和9个基层法院均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只要是同一人每年起诉民间借贷纠纷10件以上或近三年内累计起诉20件以上的,都要入库管理。
徐某名列仙居县法院出台的“职业放贷人名录”首位。今年5月,徐某拿着借条向仙居县法院起诉,称被告周某借走他2万元后就避而不见。这看起来是一起事实清楚的民间借贷案件,但开庭时,周某却说自己实际上只拿了1万元。法官深入调查发现,徐某三年内在仙居县法院有上百件民间借贷案件,有些案子在送达时被告也提出过自己借到的钱只有借条上的一半。
因徐某的“套路贷”行为涉嫌犯罪,仙居县法院驳回徐某起诉,并将案卷移交公安机关。仙居县公安局随后以涉嫌诈骗罪立案。
适当提高诉讼门槛
“在不少职业放贷人眼里,诉讼成了他们回收贷款的工具,将不合法的营利模式通过诉讼‘漂白’成合法,利用司法的强制性谋取暴利。”台州中院副院长卢益民说。
为此,台州中院出台了《台州法院关于规范民间借贷案件处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通过适当提高部分民间借贷案件的诉讼门槛和严格案件审查标准,增加高利出借人的诉讼义务和诉讼成本。“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充分重视放贷的合法性和风险防控,降低区域民间融资的风险水平。”卢益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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