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贩差点漏网 检察成功追诉
通讯员 叶挺 徐辉 郑新彩
本报讯 近日,由开化县检察院追诉的被告人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处程某某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17年6月,开化县公安局将朱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案移送至开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阅卷后,经过仔细核实证据、讯问被告人、询问相关证人等,认为本案中明确证据指向朱某某的毒品来源于程某某,故向公安机关发出追诉建议书。
公安机关收到追诉建议后,立案侦查,于今年6月将程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主动自行补充侦查,调取了相关证言及通话记录等,使本案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并依托现有证据对程某某进行强大的心理攻势以及释法说理,最终程某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