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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注:1、清单中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抵质押物信息以签署的合同、权证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转让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永康市富士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9-89298977、0579-87019093
永康市五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永康市富士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9月21日

  根据永康市五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永康市富士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移交协议》(协议编号:永五金资管2018年第3号),永康市五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永康市富士科技有限公司,永康市五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永康市富士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永康市富士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永康市富士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标的债权清单》  基准日:2018年4月26日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18-09-21 2 2018年09月2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