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不到位 维保单位被罚款
本报首席记者 王索妮 通讯员 蒋奕平
本报讯 昨天,杭州市质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当前杭州质量技术监督执法十大典型案例。
记者注意到,此次发布的案例覆盖范围较为宽广,涵盖产品质量、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电子商务、特种设备等领域;产品涉及空气净化器、建材、服装、灯具、停车设备等;同时包含电子商务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等新类型案件。
电梯的安全运行关系着每一个乘客的生命安全,为确保电梯的顺利运行,电梯维保十分重要。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杭州禾安楼宇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对杭州梅花楼物业服务中心的12台电梯进行半月维修保养。经查,该公司缺少上述应进行的13次半月维保记录。质监局责令该公司改正,并作出罚款70217.5元的行政处罚。
同样因维保不到位被处罚的还有浙江交投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今年3月12日,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正在使用中的立体停车库检查中发现,13台2层机械式停车设备检验合格证显示下次检验时间竟为2016年10月、11月,其明显超出定期检验周期而未进行检验。最终,质监部门责令其停止使用未经过定期检验的机械式停车设备,并处罚款人民币138000元。
据悉,今年1-8月,杭州全市质监部门部署开展了“蓝剑”系列执法行动、纤检保健康专项执法行动,以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儿童产品、旅游产品、电商产品等一系列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查处违法行为693起、违法产(商)品数41235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