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55号
吴新流:本院受理原告何盈诉被告吴新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25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东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336号
罗武:本院受理原告寿天龙与被告罗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12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浦江县信访局速裁法庭(208室)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367号
项德:本院受理原告张文江诉被告项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7月10日8时40分在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440号
龚巧华:本院受理原告傅继松与被告龚巧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证据材料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9年8月12日9时在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2457号
胡江涛、韩翠平:本院受理原告胡军与被告胡江涛、韩翠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由沈敏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何清良、人民陪审员张君丹组成合议庭,定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