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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送礼送得如此“尴尬”,该怎么办?

  陈培培 

  网购鲜花全蔫了

  能索赔吗?

  市民黄先生问:

  我通过某公众微信号为女朋友买了一束玫瑰鲜花,下单前反复向售前客服询问实物是否与微信展示的图片一样、鲜花是否新鲜等问题,客服都给予了肯定的回答。但是,女朋友收到花后,发现整束鲜花均出现不同程度蔫坏,明显存在不新鲜等质量问题,与售前客服承诺及其宣传图片不符。请问,遇到这种情况,我能索赔吗?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李效律师答:

  黄先生通过微信公众号的网购方式购买了鲜花,网购订单在法律上属买卖合同性质。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但鲜花属于鲜活易腐类商品,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不属于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的商品范围。但由于商家客服曾向黄先生保证鲜花与微信展示的图片一致,以及鲜花绝对新鲜,故鲜花的交付条件应符合双方约定的条件。商家应当保证提供的商品在正常使用时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即商家交付的鲜花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时应有的新鲜、美观等。

  发生此类纠纷后,黄先生可主动与卖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向电商平台投诉来维权,或请求当地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如不能解决,消费者可进一步向商家所在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无法解决的,可通过诉讼解决。

  项链没有按时送达

  能索赔吗?

  市民李先生问:

  “520”那天,我在外地出差,没办法和女朋友一起庆祝,所以就提前在网上购买了一条项链,并再三询问商家是否能在当天送达,商家明确表示可以。但结果,项链在5月21日才送达。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索赔吗?是该找商家还是找快递公司索赔呢?

  李效律师答:

  李先生在网上购买了商品,与商家之间构成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对项链的送达时间进行了约定。

  现因商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将李先生购买的项链送达给李先生指定的地点,商家已经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李先生可以通过与商家协商、电商平台发起维权、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临期产品充“新鲜”

  能索赔吗?

  市民王先生问:

  我从网上买了10盒面膜给女朋友作为礼物。购买前,我特地看了面膜购买页面的详情介绍,上面写的产品的限使用日期是2022年10月。但结果,女朋友收到面膜后向我抱怨,说我怎么买了临期产品,我一看才发现面膜盒上印的限使用日期竟然是2019年6月。商家用临期产品充“新鲜”,我该怎么维权?

  李效律师答:

  王先生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现商家提供的面膜与合同约定的严重不符,王先生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且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商家的行为已构成欺诈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王先生可以据此向商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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