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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努力实现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

——专访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

  本报记者 张倩 

  7月12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浙江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委书记车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浙江对“最多跑一次”改革再创新、再发展,准备打响“最多跑一地”的社会治理体系。

  浙江探索在社会治理领域破题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的初衷和背景是什么?“一地”具体指什么?本报记者专访了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晨。

  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

  朱晨介绍,在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十分重视。今年3月底,在全省建设平安浙江工作会议上,省委书记车俊明确指示,县一级要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推行“一窗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努力实现接访、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5月中旬,在全省政法领导干部视频培训会上,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昌荣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建设。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7月下旬,省委政法委制定印发了《关于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信访超市)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按照“最多跑一次”理念,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以这个“中心”为主体,带动形成县、乡、村三级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县域社会治理基本格局。

  “这就是‘最多跑一地’的‘地’。”朱晨说,在县(市、区)整合资源,探索“中心”建设,是我省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拓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新发展,具有开创性的意义。第一,探索“中心”建设是在深刻领会中央的决策部署精神基础上作出的,体现了我省在社会治理领域继续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第二,在“中心”建设过程中,浙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理念。第三,“中心”建设契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基本精神,体现了社会治理重心在基层的工作主题。第四,拓展改革创新的思路方法,体现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

  探索建立一个“中心”

  近年来,全省各地以深化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建设为有效载体,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取得了显著成效,一些县(市、区)已经探索了“中心”等成功经验。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9个县(市、区)建立了各种形式实体化运作的“中心”,部分县(市、区)已建立起了大联动的社会治理协调机制。

  作为“最多跑一地”改革的关键举措,我省各地“中心”有哪些特点?朱晨说,“中心”实际上是把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善矛盾纠纷化解、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浙江结合起来的一个改革举措。这个举措,通过整合资源、创新机制、流程再造倒逼社会治理创新,实现县域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逐步提高、万人成讼率平稳下降。“我们重点在四个方面发力。”

  第一,整合力量资源,推动“多中心”集成创新为“一中心”,推动县级综治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诉讼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成建制入驻“中心”,同时吸收法律咨询、心理服务、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公共管理等相关部门(组织)力量进驻,实现群众信访和纠纷化解“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比如,杭州市桐庐县把原本分散的15个中心全部进行整合归集,整体进驻12个部门120余名工作力量,并按需不定期入驻住建、规划、城管、环保等部门提供针对性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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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探索建设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 努力实现社会治理领域“最多跑一地” 2019-07-29 2 2019年07月29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