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
死刑!浙大女生莲花峰遇害案一审宣判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7月26日,“浙大女生莲花峰遇害案”一审在杭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法院对被告人熊志城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11月13日,刚从英国留学回来没多久的浙江大学毕业女生谭某某忽然失联。当时微信朋友圈里大家都在转发寻人启事,寻找这个美丽又善良的姑娘。
根据监控,谭某某最后消失在杭州灵隐景区莲花峰附近。2018年11月15日,谭某某的遗体在景区莲花峰山顶悬崖落坡处被发现。经警方现场勘查和法医鉴定,系他杀。2018年11月17日,杭州警方在广西桂林市全州县将犯罪嫌疑人熊志城抓获归案。
同年11月28日,杭州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强制猥亵罪,对熊志城批准逮捕。
经审理查明,案发前,被告人熊志城参与网络赌博从而欠下大额债务,因无力偿还感到生活无望,进而产生厌世情绪。
2018年11月上旬,熊志城窜至杭州市,并连续多日来到西湖风景名胜区飞来峰景区,想要在自杀前杀人垫背,寻找作案对象,天黑后方离开。同月13日,熊志城进入飞来峰景区,在莲花峰山顶附近遇见独自游玩的被害人谭某某,即持随身携带的尖刀连续捅刺谭某某胸腹部数刀,并将谭某某推下附近的陡坡。后熊志城爬至陡坡下,对谭某某进行猥亵,并不顾谭某某的哀求,持尖刀切割谭某某颈部等部位数刀,致谭某某死亡。
杭州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熊志城残忍杀害被害人,作案动机极其卑劣,手段极其凶残,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整个宣判期间,被告人熊志城一言不发,表现得非常冷静。
宣判后,谭某某的母亲走出法庭不禁嚎啕大哭。谭父将谭母挡在身后,哽咽着接受了媒体记者的采访,表示感谢法律对熊志城的公正制裁。据悉,此案在7月9日开庭审理时,谭某某的父母曾提出不要经济赔偿,只希望法院能判凶手死刑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