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破产财产中间分配用)
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19年8月26日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2018)浙0206破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管理人执行。
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将实施多次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1月31日前以货币方式实施分配,本次分配总额为人民币48,965,633.47元,其中:有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分配额48,460,849.00元;职工债权分配额504,784.47元。
特此公告。
宁波广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