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德清县人民法院
(2019)浙0523民初4909号
陈钊:本院受理原告斯跃红与被告陈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诉讼须知、廉政建设监督表及诚信诉讼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于2020年3月13日9:15在安吉县人民法院梅溪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02破15-2号
2019年9月17日,本院根据杨作明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安诺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本案已发生公告费等破产费用,债务人金华安诺弗科技有限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本院认为,金华安诺弗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请求宣告金华安诺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9年12月4日裁定宣告金华安诺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华安诺弗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9)浙0723民初2156号
邵桂、浙江遂昌聚晟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一氢与被告邵桂、浙江遂昌聚晟能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依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23民初2156之一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原告王一氢的起诉。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武义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167号
张钟琦、周小慧:本院受理原告许淑珍诉被告张钟琦、周小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9)浙0726民初6167号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合议庭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3月13日8时40分在第17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4933号
洪巧平:本院受理原告瞿雪保诉被告洪巧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浙0726民初493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9)浙0726民初6392号
王进:本院受理原告薛东海诉被告王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