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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温州海警局于2019年12月29日10时50分许在鳌江口外海域查获无主船2艘,其中一艘为无船名船号船舶,另一艘船舶为同舟机116,均无法提供合法齐全手续和船舶相关证书。该两船涉嫌“三无”船舶擅自出海作业,已被我单位依法扣押。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温州市鹿城区南亚都市花园活动中心温州海警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可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物品做无主财物认定,并依法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77-28873110。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无主财物公告 2020-02-25 2 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