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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觉得判决不公,他抄起拖鞋扔向法官

荒唐行为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潘子菁 金悦

  本报讯 “我很后悔当天太冲动出手伤人,想跟法官说声对不起。”近日,嘉善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扰乱法庭秩序案。法庭上,被告杜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懊悔不已。

  2019年11月15日上午,杜某因犯盗窃罪,被平湖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10日,并处罚金1000元。庭审结束后,杜某认为法官给自己的刑期过重,当庭提出异议,法官释法后照常向其送达判决书。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趁法警转身取手铐时,杜某竟脱下右脚的拖鞋向审判席扔去,导致审判法官右脸被砸出红印。法警迅速采取措施,将杜某制服并带离法庭。

  近日,对于自己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杜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杜某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加上与盗窃罪并罚,最终对杜某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法官提醒,进入法庭的一切人员均负有尊重司法人员、遵守法庭规则、服从判决的义务。在庄严的法庭上,一切扰乱法庭秩序、藐视司法权威、妨碍审判工作正常运行的行为,法院均会根据其违法情节的轻重,予以法律制裁。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觉得判决不公,他抄起拖鞋扔向法官 2020-04-07 2 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