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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关于成立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财务清算组的公告

  为妥善处理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债权债务问题,加快推进学校重组工作,依照现行法律和相关政策规定,经学校理事会讨论决定,自即日起成立学校清算组,对学校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请债权人于2020年4月15日前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地址:丽水市北苑路国际财富大厦12楼A座浙江博翔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尹芙蓉,联系电话:13575394909。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

  2020年4月7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关于成立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财务清算组的公告 2020-04-07 2 2020年04月0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