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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法趣

法院公告

2020年5月13日

  (2018)浙0110民初18483号

  郑雄青:原告吴松林、吴亚炬、吴亚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居住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110民初1848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20)浙8601民初164号

  王勇: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骁腾物流有限公司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20)浙0127民初646号 

  王豪: 本院受理原告王邦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文书。原告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王豪返还原告借款本金205800元;2、被告王豪以205800元本金为基数,按年息4.75%向原告支付利息直至实际偿还之日;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王豪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8月13日上午9时在淳安县威坪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127民初1215号

  詹士银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0年8月20日14:30分在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0)浙0205民初753号

  周巧琪、方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国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等追偿权纠纷一案[(2020)浙0205民初753号],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原告举证材料、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卡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2院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0)浙0303民初1406号

  刘风奎: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鹿城区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卡、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不履行裁判法律后果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和三十日内。本案并定于2020年8月18日9点20分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019)浙0381破63号之一

  2019年5月20日,本院根据张元德的申请裁定受理瑞安瑞派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派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管人接受指定后,瑞派公司仅提供部分会计账册,管理人通过调查发现瑞派公司名下有房产,土地、商标、专利等其他财产.除管理人报酬外,本案已发生破产费用1506元,预期还将发生破产费用1500元。现瑞派公司可供清偿的财产为零,破产财产已经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现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故请求法院裁定宣告瑞派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本院认为,管理人的请求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本院于2020年4月30日裁定宣告瑞派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瑞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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