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告
2019年12月10日,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对杭州宸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汪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因受办案期限限制,请涉及杭州宸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宸豪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且尚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投资损失人务必于即日起60日内到拱墅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如果在此期限内不报案,会影响受害人的相关权利,请涉及群众及知情人相互转告。
联系人:熊警官 联系电话:0571-86871969
联系人:刘警官 联系电话:0571-86871969
地址: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经侦大队(杭州市下城区香积寺路185号)
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