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孩子受委屈,他带上刀躲进前妻衣柜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叶晨霞 黄江南 郑晓 秀舟 李晴
时间:8月25日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法院
孩子归谁,房子又给谁?这是很多站在离婚十字路口的夫妻都会纠结的难题。台州椒江的一个男人,就因此一时走了极端,幸好及时收手。
2018年7月,婚后一直吵吵闹闹的丈夫刘某和妻子李某离婚,并协议两个儿子由李某抚养,刘某在湖南祁阳的一套房子归李某。本来两人相安无事,但有一天,8岁的大儿子跟刘某说,妈妈对他们有点凶,小儿子也说自己晚上不吃饭,妈妈就拿着衣架想打他。之后,大儿子又说因作业没找到被妈妈罚站离家出走。几件事之后,刘某对前妻有了怨气,提出变更抚养权。李某同意了。
孩子的问题解决了,可房子的问题又来了。刘某让李某把湖南的房卖了,一部分钱给他作为抚养孩子的费用。李某想把房子留给儿子作为保障,不同意。刘某越想越生气。
去年12月22日早上,刘某到李某的住处给孩子送感冒药,随身携带了绳子、胶带、防狼喷雾(辣椒水)和一把水果刀。到李某家后,趁孩子不注意,他躲进了李某房间的衣柜,伺机动手。
在衣柜里的几个小时,刘某的气慢慢消了,放弃了动手的念头。
但这时,李某的男友陈某回来了。由于感冒,陈某一到家就到了房间休息,还让在客厅里看视频的两个孩子把声音关小点。刘某听到对方吼孩子,气不打一处来。
傍晚,趁着前妻带儿子出去,刘某从衣柜出来,一手朝陈某喷辣椒水,一手拿伸缩棍往陈某身上打。两人扭打了一阵,陈某逃脱。
次日,刘某被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因陈某伤势不重,与刘某和解并签署了调解书。李某也和刘某再次就孩子的抚养权和房子达成协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携带凶器进入前妻家中,意欲非法剥夺前妻生命,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刘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属犯罪中止;案发后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自行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结合该案造成后果、情节轻微,以及被害人表示谅解,法院最终决定对刘某免于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