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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平安巷

“枫桥式”司法所 推动纠纷就地解

  通讯员 沈萍 

  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发布《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命名“枫桥式”司法所的决定》,桐乡市司法局乌镇司法所榜上有名,成为桐乡首家“枫桥式”司法所。

  近年来,乌镇司法所成立党支部,设立党员先锋岗,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在司法所基础建设中,该所完善配备“六室一库”、开放式公共法律服务大厅,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对司法所外观进行改造,实现标识明显,门牌、制度设置规范,司法所形象显著提升。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该所还选聘60名“群众基础好、能力强、责任心重”的人员作为管家调解员,建立5家“金牌管家调解工作室”,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丰富法治文化宣传载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法治文化阵地、微信塔群等为一体的线上线下法治宣传平台;建立“站点专职人员+律所专业人员”“站点定期坐诊+下村不定期出诊”的“双专+双诊”服务模式,实现法律服务“订单化”。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8 “枫桥式”司法所 推动纠纷就地解 2021-01-11 2 2021年01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