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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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贷款本金余额列示截至2019年4月30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与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JH2019债转第0003号),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已将其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51580101000200626)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151580101000300626)(以下简称“主债权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项下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与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就此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有权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涵碧紫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靖 联系电话:13064648687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
联系人:王文新 联系电话:13957960509
2021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