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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单位:人民币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各自的承继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或各自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各自的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人:陈先生0577-56969696-526317 王小姐15868515383

  本、息余额为暂算至基准日2020年7月20日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债权利息金额以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至基准日为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11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温州德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1-01-11 2 2021年01月1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