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平安巷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台检民公[2021]5号

  本院办理的朱福玲非法捕捞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起诉审查过程中,公益损害赔偿人朱福玲对其非法捕捞造成渔业资源损失,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事实没有异议,与本院签订公益损害赔偿协议,自愿一次性支付渔业资源损害修复费用共计人民币2000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三十日。

  邮寄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市府大道910号

  联系电话:0576-88512397

  特此公告。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月21日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3 台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告 2021-01-21 2 2021年01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