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好几万元买的墓穴竟是别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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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月18日
地点:绍兴市柯桥区法院
“我花了近4万元买的墓穴,怎么就成别人的了?”柯桥的张先生怎么也想不到,手上拿着墓穴证、公墓买卖合同和收据,竟然全是假的。而且他买的这个墓穴,早就已经被卖出去了。
2019年4月,李先生在牌桌上认识了徐某。徐某透露他父亲在某公墓管理处工作,正巧李先生的亲戚张先生想替父母购置一处墓穴,于是便向徐某咨询。徐某很积极,说可以帮忙打听。几天后,徐某通知李先生和张先生到公墓挑选墓穴。
张先生看好一处墓穴后,徐某向他报价3.88万元,并让他先付2万元定金,随后双方签订了一份“公墓买卖合同”。
之后,张先生多次催促徐某落实墓穴的事,但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一直到2020年1月,徐某终于打来电话说墓穴证办好了,并给了张先生一本墓穴证和一张收据,张先生又支付了剩下的1.88万元。
结果去年7月,张先生到该公墓管理处落实墓穴的事情,对方却说完全不知情,也查不到张先生的购买记录。那自己手里的墓穴证、公墓买卖合同和收据是怎么来的?张先生随即报警。
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张先生这才知道,徐某其实姓陈,并且根本就没有帮张先生张罗过买墓穴的事。给张先生的收据是陈某从文具店买的,公募管理处的公章是他找人私刻,买卖合同和墓穴证也都是伪造的,目的就是骗钱。
经柯桥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