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本报记者 许梅
1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宇作省检察院工作报告。
贾宇在报告中说,过去的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主题主线,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21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始终胸怀“两个大局”,观大势、谋大事、顾整体、图长远,以更加奋发有为的姿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
回首2020年
积极担当作为,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积极参与联防联控
全省检察人员投身基层防疫一线,立足办案以案释法,促进源头防控;依法妥善办理涉疫信访600余件及时化解矛盾。 坚决维护防疫秩序
会同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出台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规定;办理的全国首例涉疫“问题口罩”案等7件案件入选最高检涉疫典型案例;准确把握法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不批准逮捕109人、不起诉295人。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助力复工复产典型案事例20件,明晰宽缓处理政策,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着眼“两个大局”,有力有为保稳定促发展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坚持“坚决打击、坚决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恶势力犯罪10765人,起诉14142人,挂牌督办重大案件164件,依法严惩涉黑组织182个、恶势力团伙1103个;坚持“不放过”“不凑数”,依法不批准逮捕1813人、不起诉194人;聚焦“破网打伞”,起诉黑恶势力“保护伞”208人,其中检察机关自行立案侦查40人。
更实更优保护市场主体
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清理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刑事挂案129件,督办申诉案件28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658件;率先探索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工作。
更加精准服务三大攻坚战
起诉金融诈骗、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2819人;起诉洗钱犯罪33人,涉案金额2.2亿元;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98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285件。联合多部门开展守护“美丽河湖”专项行动。
自觉服务保障国家战略
出台“服务保障数字浙江建设意见12条”,联合沪苏皖检察机关出台意见、协助最高检举办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联合沿海十省(市、自治区)检察院发布“舟山倡议”等,协力为长江经济带发展、自贸区建设和海洋强国战略提供检察保障。
强化法律监督,助力高水平法治浙江建设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履职尽责保障民生民利
认真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
对“郎某、何某网络诽谤案”,杭州检察机关依法建议公安机关以公诉案件立案,该案是司法机关对普通民众在网上受到侮辱诽谤以公诉程序查处的首起案件。 强化民生领域检察保障
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800人,办理该领域公益诉讼1705件;起诉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575人,探索开展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开展道路窨井盖问题专项整治,守护老百姓“头顶”“脚下”的安全。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杭州、宁波等地检察机关创建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被写入全国人大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宽容不纵容,对情节严重的,起诉1165人,对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不起诉1662人;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554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加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
部署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联合杭州军事检察院开展检察官送法进军营活动,与省妇联、团省委等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加强惩治家暴、性侵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违法犯罪;守护“最美逆行者”,强化医护人员权益保障,依法严惩伤医扰医犯罪案件15件。
优化检察服务便民措施
贯彻“最多跑一地”改革,全省基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两个100%;强化律师权益保障,为律师及诉讼当事人提供“掌上一站式”服务。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6826人,起诉92702人;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不批准逮捕15506人、不起诉26421人,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03件,纠正漏捕漏诉618人,通知纠正侦查活动违法858件。
加强民事诉讼和执行监督
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19639件,同比上升137.3%,其中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2487件,同比上升26.76%;强化虚假诉讼专项惩治,查办虚假诉讼案件3297件,涉案8.9亿元;助力破解执行难,对民事执行活动发出检察建议1687件,依法起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655人。
加强行政诉讼和执行监督
发挥行政检察促进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双重积极作用,受理申请监督行政诉讼案件6754件,同比上升79.25%;监督执行案件5390件。
扎实做好检察公益诉讼
深入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办理案件6935件,重特大案件占比19.9%;坚持把问题优先解决在诉前,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980件。对严重损害公益的行为提起诉讼236件;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积极稳妥开展新领域公益诉讼。
协同推进反腐败工作
强化与监委配合制约,受理监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59人,已起诉711人,其中厅局级13人,县处级61人;加大力度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依法自行立案查处88件124人。
立足办案助推社会治理
出台“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意见26条”;协同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适用率达89.43%,适用后从宽作出不起诉处理的占23.39%,一审服判率达97.94%;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39件。
守正创新夯实基础,锻造过硬履职本领
坚持政治建设引领
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出台“进一步为基层减负七条措施”;严格执行防止过问干预案件“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提升司法改革质效
出台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制定检察官员额退出实施办法和业绩考评机制,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
推进人才兴检战略
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信息库,优化浙检大讲堂、精品微课等教育平台,深化检校合作,合力培养高层次人才;全省检察机关59个集体、35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8个基层检察院获评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1个集体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一等功,涌现出“全国先进工作者”高峰、“守望正义——新时代最美检察官”章春燕等先进典型。
加强智慧检察建设
协同推进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强化数字赋能,建成了“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非羁码”等一批数字化引领法律监督的核心业务应用。
展望2021年
紧扣“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刻领会担当“五大历史使命”的要求,以更高站位服务保障中心工作
围绕省委“十三项战略抓手”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找准工作结合点、着力点、关键点;强化“重要窗口”担当,深化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
紧扣“两个示范区”建设,聚焦服务和推进法治化改革,大力加强法律监督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贯彻民法典维护人民群众民事权利,加强网络犯罪惩治,围绕省委“争当五个示范”、打造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法治建设成果的目标,打造“法律监督最有力的示范省份”。
紧扣检察工作现代化目标,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科学谋划检察工作长远发展
组织召开第十七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谋划推进检察现代化先行的工作思路和举措;加强与人大监督、纪委监委监督和政法委执法监督等的配合,以更大格局凝聚制度合力;进一步加强智慧检察建设。
紧扣法律监督能力提升,坚持唯实惟先、善作善成,打造“四化”检察队伍
大力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力落实司法责任,加强队伍业务素质建设,做优业绩考评,提升检察履职的专业能力和水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