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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微法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12月2日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0年12月7日经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2019)浙0213破6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破产财产进行第二次分配,确定于2020年2月5日前分配完毕,分配总额为人民币782082.53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0元,第一顺序职工债权148338.00元,第二顺序税收及税收性质优先债权0元,第三顺序普通债权633744.53元,清偿率为1.00%。无提存。

  特此公告

  宁波嘉澳之光照明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2月1日


浙江法制报 微法 00009 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2021-02-01 2 2021年0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