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
杭州胜达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杭州民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方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沈飞包装有限公司:
方吾传:
关于(2016)浙0109民初9272号民事判决书、(2016)浙0109民初9274号民事判决书、(2016)浙0109民初9293号民事调解书项下的债权(包括本金和和相应的利息、罚息、复利等),即截至【2019】年【1】月【21】日,标的债权本金共计人民币【3124.14】元,未偿利息为人民币【616.36】万元,本息总额共计为人民币【3740.50】万元。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处受让后,于2019年1月31日通过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公开方式转让至浙江源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源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取得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行使作为债权人享有的各项权利。
贵方/您作为标的债权的义务人,请向浙江源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对标的债权应承担的清偿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