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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斥巨资买一块“鸡血玉”就能每月领养护费?

91位老人上当,幸好210余万元养老钱被追回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金瑜 程琬茵 

  本报讯 91位被害老年人,210余万元返还的赃款——春节前,永康市检察院与公安局组织了一场特殊的返赃大会。拿着自己“失而复得”的养老钱,老人们又是高兴又是感慨。77岁的沈奶奶,从检察官手里接过沉甸甸的11万元,激动地道谢:“多亏了你们!以后我再也不会上当了。”

  这么多老人,上了什么当?这还要从两年前说起。2018年7月,永康人叶某在永康市区开了一家珠宝店,店里售卖一种鸡血玉,号称有“特殊用途”,吸引了很多老年人来抢购。

  沈奶奶就是其中之一。店里的销售人员告诉她,只要购买一块价值18800元的鸡血玉,每个月就能得到200元的养护费;如果购买的鸡血玉价值更高,那得到的养护费就更多。更让沈奶奶放心的是,店里还承诺,如果一年后不喜欢,还能拿回店里退回本金。

  “我当初想这个买卖挺划算的,既能免费戴一年的玉又能赚点零花钱,还可以提前拿到半年的‘养护费’用来抵扣这次消费。”沈奶奶事后告诉检察官,抱着这样的想法,她花了11万元买了一块鸡血玉,心想一年后能拿到3万元,“哪知道,到头来是一场空。真是糊涂了!”

  84岁的田大爷也是其中一名被害人,他是一次买菜时路过,被珠宝店的员工拉进去听了一堂“宣讲课”。在听完鸡血玉文化以及一年内如何“还本付息”后,田大爷花3.5万元购买了鸡血玉。

  “原先这家珠宝店的店员很热情,好几次组织我们去东阳、磐安等地旅游,有时候还会给我们送一些米、面、油等礼品,我还把这家店推荐给了不少邻居朋友。”陈大爷说,结果到了2019年9月的时候,他再去这家店准备退鸡血玉时,店里就说“没钱不给退”,陈大爷于是报警。陈大爷说,因为推荐给朋友,害得朋友跟他一起上当,他后来见到朋友头都抬不起来。

  上当的老人们陆续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叶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移送永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考虑到被害人都是老人,去年1月,在永康市检察院推动下,案发地派出所刊登公告,提醒到珠宝店购买过鸡血玉的人员到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对被害人的登记工作。另一方面,办案检察官做叶某的思想工作,督促退赃,同时排查珠宝店的其他工作人员是否有收取提成的情况。

  去年1月,叶某及其家人足额退出了被害人的集资款;去年12月,在检察机关的释法说理下,珠宝店里的另2名工作人员主动退出提成款20万元。今年1月,经全面核实,该案的91名被害老年人全部登记完毕。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斥巨资买一块“鸡血玉”就能每月领养护费? 2021-02-09 2 2021年02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