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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向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保证人要求履行债务的催收通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根据签署的相关协议,已依法受让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该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单位:人民币2021年2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向广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债务人、保证人要求履行债务的催收通知 2021-02-09 2 2021年02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