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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巷

检察院 一手打击犯罪一手送上建议

受困于商业秘密泄露的 企业重焕生机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张露剑 林非凡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第二十六批指导性案例,瑞安市检察院办理的金某侵犯商业秘密案名列其中。

  案例背后,是一个司法为民的故事。

  1993年,平阳人阮某成立明发公司,专业生产、销售光学塑料显微镜、太阳能聚光透镜等制品。多年潜心发展后,公司在2005年迎来高光时刻,年净利润高达五六百万元,并研究掌握了一项超薄放大镜生产技术。但由于专利申请周期十分漫长,公司商业秘密多次遭泄露。2011年,公司副总金某更是无视保密协议,带着这项核心生产技术以及掌握的设备供销渠道、客户名单等信息自立门户。此后,明发公司经营难以为继。

  无奈之下,2016年9月,阮某带着数年来收集到的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0月,金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立案侦查。2017年2月,案件移送温州市公安局管辖。2018年1月底,经温州市检察院指定,瑞安市检察院受理此案。

  “侵犯商业秘密案在省内都很少见,这是近5年来温州第一起,少有先例可循。”有着丰富知识产权相关办案经验的瑞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正览倍感压力。

  第一时间组织专业办案团队,针对案情中是否侵犯商业秘密、属于民事侵权还是刑事犯罪、侵权的金额到底有多少等争议较大的部分,检察院展开了极为细致的审查。

  而金某的“零口供”又加深了办案的难度。承办检察官抽丝剥茧、追根溯源,从众多发票、账册、银行单据中提取到关键信息,之后两次将此案退回侦查机关,并详细罗列了要求补充侦查的证据。

  最终,瑞安市检察院进一步完善证据锁链,在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标准后,于2018年8月3日向法院提起公诉。

  2019年2月,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被告人金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70万元。2019年9月,二审维持原判。

  但案结并未事了。瑞安市检察院针对明发公司存在的员工保密意识薄弱、保密制度不健全、保密措施不严密等问题,专门制发了2020年的第一份检察建议,并与3名人民监督员一起回访明发公司,将这份检察建议交到了阮某手中。

  如今,明发公司迎来“第二春”。面对蒸蒸日上的企业,阮某也打从心底感谢检察机关。“我坚持了10年,只想以己为鉴,鼓励更多像我这样被侵害了利益的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9 受困于商业秘密泄露的 企业重焕生机 2021-02-18 2 2021年02月18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