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父无母的他被司法救助后情况如何
节后“固定项目”让7岁男孩笑开了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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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王小云 通讯员 林海龙
“书包、笔记本、铅笔盒、卷笔刀、水彩笔,还有啥没拿的吗?”“还有咱法院的宣传图册。”2月18日,开工第一天的午休时间,景宁畲族自治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毛芳芳和干警潘龙敏整理了一份新年礼物,准备启动每年节后开工的“固定项目”——走访司法救助帮扶对象。今年的走访对象,是标溪乡章标村7岁的涛涛(化名)。
刚走进章标村,涛涛就向他们飞奔而来。眼前的他,穿戴整齐干净,脸上挂着笑。“涛涛,好久不见呀!”毛芳芳轻轻搂着涛涛,递上了新年礼物。随后,潘龙敏边翻宣传图册边向涛涛介绍法院工作,还邀请他有时间到法院体验当一名“小法官”。
看着亲切的毛芳芳和潘龙敏,涛涛打开了话匣子,“这次数学考了100分,语文考了98分!”“好棒,要继续加油哈!”毛芳芳和潘龙敏鼓励道。
涛涛曾是个不幸的孩子。他的父亲患有癌症,因为在工作中不慎被切割机割伤右足,住院治疗花费近10万元,入不敷出,于是到景宁法院起诉雇主,要求其支付医药费、赔偿损失。法院判决雇主赔偿15.7万余元。不久,涛涛父亲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并不顺利,年逾八旬的雇主账户存款不到1万元,名下也没有其它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困境。另一边,涛涛一家也不容易。2016年11月,涛涛的母亲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之后,涛涛父亲病情加重,2018年11月不幸去世。
那时,涛涛的爷爷奶奶都已90多岁,体弱多病,无力抚养涛涛;大伯有两个孙子,二伯有残疾,同样不适合抚养;三伯刘兴(化名)在景宁县城做小本生意,家庭条件相对较好,于是主动承担起涛涛的监护责任。但他的生活压力也不小,儿子在外务工,到了要结婚的年纪,开销也很大。
2019年11月,刘兴了解相关政策后带着涛涛到景宁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法院立即核实情况,并上报县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搜集资料后上报至丽水市委政法委。最终,三级联动帮涛涛争取到10万元的司法救助。
当时的涛涛未满六周岁,如何保证监护人刘兴把这笔钱真正用于涛涛的成长?经多方商议,县委政法委要求刘兴申报涛涛的年度开支预算,按年度支付司法救助金。由于第一年要准备涛涛上小学、重新租房等事宜,最终决定2019年度为他们发放4万元救助金,剩余6万元按照每年1.5万元的标准分4年发放。这之后,毛芳芳他们一直牵挂着涛涛。
当天,了解了涛涛的学习情况后,见刘兴不在家,毛芳芳和潘龙敏给他打了电话。“涛涛还没开学就先留爷爷奶奶家,趁过年人多,我正月初五就回县城开店了。”刘兴说。
和涛涛合了影,毛芳芳他们决定去县城刘兴租的房子里看看。“这几天生意还不错。”见到毛芳芳他们,刘兴开心地说,房子虽然是租的,但涛涛终于有了能安心学习的地方。
“涛涛能健康成长,是我们最大的心愿。”结束回访,毛芳芳和潘龙敏放心了。等走出刘兴家一段路后,他们回头发现,刘兴还站在出租房门口,向他们挥着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