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拉车门” 躲过了年初一 没躲过年初二
杜佳霖 沈秋萍
大年初二凌晨3点,当大家带着欢度春节的喜悦沉浸在美梦中时,平湖当湖派出所民警和辅警们却在实施紧张的抓捕行动……
沈某(化名)是某大型企业生产主管,是旁人羡慕的对象。但一次被盗经历,却让他“灵光一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路。
元旦前,沈某发现自己放在汽车内的钱包被人偷走,但他想着价值不大,便没有报警。可这次损失却让他记在心上,突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去找没有上锁的汽车偷点东西,反正价值不大的话,车主也不会报警。
2月初的一天凌晨时分,沈某开始行动。他在当湖街道城南路上随意试探着拉车门,最后从未上锁的2辆车中偷走1块手表、1张价值1000元的超市购物卡、8包香烟以及若干硬币。
2月8日凌晨,沈某特意驱车再次来到当湖街道,在城南路某小区停放的汽车内偷得3条香烟。2月11日凌晨,他又在城南路边停放的汽车内偷得5条毛巾及几百元现金。
几次成功得手的经历让沈某充满信心,但他不知道,其实办案民警早已盯上这名深夜拉车门的“大盗”。
针对近期连发的多起拉车门盗窃案件,办案民警通过侦查早已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并展开抓捕。2月13日(大年初二)凌晨3时许,嫌疑人再次进入办案民警视线。当时他正在当湖街道百步桥路实施拉车门盗窃,办案民警当即带队前往抓捕,待嫌疑人得手准备逃离时,立即上前将其控制。
沈某发现行动败露后,先是向民警假意表示配合,然后突然挣扎试图逃跑。在民警和巡逻队员不懈追捕下,沈某最终被控制住并被带回派出所。目前沈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
不要在车内放贵重物品,特别是不要将皮包、现金、手机、笔记本电脑等物品放在车内较显眼处,做到人离物带的良好习惯;无论你离车时间长短,都要关好车窗,不要抱着“反正离开几分钟,很快就回来”的侥幸心理;最好在车上安装报警装置或防盗装置,使犯罪嫌疑人有所顾忌,一旦有人拉车门或者砸车,能及时报警;在发现车内物品被盗后,要以最快速度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