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改革,浙江政法系统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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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全省政法系统数字化改革动员部署暨学习培训会召开,会议要求全省政法系统要加快推进“1338”重点任务建设,特别是围绕三大体系,力争在12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在8个基础应用项目建设上率先突破。
政法系统数字化改革目标任务
数字法治系统,是省委数字化改革的5个综合应用之一,也是政法系统数字化改革的重中之重。
总目标:
构建以“1338”为主要内容的数字法治系统,同步推进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建设,推动法治建设重要领域体制机制、组织架构、业务流程的系统性重塑。
◆ 1个数字法治综合应用
◆ 3大重点任务:
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 3个集成应用
◆ 8个基础应用
进度要求:
● ——2021年底,数字法治系统总体框架基本形成,初步构建数字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8月底前上线运行浙江省数字法治综合应用。
● ——2022年底,数字法治系统不断完善,初步形成多跨协同并建立健全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
● ——2025年底,数字法治系统全面建成,数字法治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逐步完善,形成一批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
三大重点任务
三大重点任务,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三大体系”建设,推动法治建设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一)完善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
政法一体化办案体系是数字法治系统建设的硬核支撑、“一号工程”。
通过深化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
工作目标:
■ 促进司法权运行绩效明显提升。
■ 推进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监察执法等衔接
■ 推动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和制度改革
率先突破
● ——在刑事诉讼案件协同办理质效上有新突破;
● ——在刑事执行环节协同上有新突破;
● ——在民事、行政等领域诉讼协同上有新突破;
● ——在诉讼监督协同上有新突破。
(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工作目标:
◆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加快执法监督数字化转型,形成“审批—监管—处罚—监督评价”的“大执法”全流程功能闭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率先突破
■ 在全流程闭环执法上有新突破;
■ 在全方位高效协同上有新突破;
■ 在全覆盖整体监管上有新突破;
(三)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体系
工作目标:
◆ 加快“一中心、四平台、一网格”体系的迭代升级
◆ 推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在“制度”“治理”和“智慧”三个维度纵深推进
◆ 进一步提升矛调工作的整体效能。
率先突破
■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上有新突破;
■ 在综合指挥调度上有新突破;
■ 在社会矛盾风险研判分析上有新突破;
■ 在矛盾纠纷化解业务协同上有新突破;
■ 在调解“硬核”支撑能力建设上有新突破。
八大基础应用
▲ 1.提升“云上公安、智慧警务”大数据应用。
▲ 2.建设大数据检察监督系统。
▲ 3.提升法院智能办案应用。
▲ 4.建设智慧矫正应用。
▲ 5.建设智慧监狱应用。
▲ 6.提升“基层治理四平台”综合信息系统。
▲ 7.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支撑能力。
▲ 8.提升网格工作智能辅助能力。
工作要求
数字化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强化系统思维,运用系统观念、系统方法统筹推进全省政法系统数字改革落地见效。
突出“四个性”:
★ 更加注重系统性
★ 更加注重实效性
★ 更加注重安全性
★ 更加注重经济性
处理好“四对关系”:
▲ 目的与手段的关系
▲ 迭代与新建的关系
▲ 顶层与基层的关系
▲ 质量与进度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