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光大银行杭州分行收购的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转让,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权总额【2742.40】万元,其中:债权本金【2050】万元,利息【692.40】万元,以上债权本金及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3】月【5】日止,实际金额以贷款合同约定或法院判决文件为准。该贷款债权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和保证担保,抵押物为卓伟军名下位于诸暨市大唐街道鸿景庄园二期御景苑91幢、92幢房产,保证人为诸暨市宏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宏磊东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戚建萍、章巍峰、章慧巍、浙江友谊特种钢有限公司。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3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个工作日有效。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郑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273712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文明路328号江宁大厦A座16楼
邮政编码:3112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