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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说法

盗采海砂,后果严重了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徐缨 张露剑 

  “我自愿赔偿生态损害金,并公开赔礼道歉。”近日,随着王某、金某的真诚悔过,由温州检察机关提起的首起涉瓯江口非法开采海砂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宁波海事法院温州法庭落下帷幕。

  2019年12月,王某、金某合议共同购买一采砂船,在瓯江偷采砂子出售营利。其中王某出资95%,金某出资5%并负责船上作业、管理。

  自2020年3月起,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金某指挥工人驾驶采砂船,在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岛南侧的瓯江口海域采砂。3月15日、16日,共采砂约2400吨出售。3月17日晚,金某等人被执法机关现场查获。经查,当晚已非法采砂约200吨,后金某在抛锚区自作主张倾倒该200吨海砂。

  “肆意非法采砂会强行改变海砂沉积和自然分布的状态,进而引发海岸后退、坍塌等地质灾害,破坏海洋生物栖息的场所和捕食资源。”本案司法鉴定人、中国海洋大学教授马启敏介绍。

  经鉴定,本案中非法开采和倾倒海砂的行为,共计造成海洋生态环境损失40246元。

  由于王某、金某的非法开采、倾倒海砂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温州市检察院遂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近日,经法院审理,被告王某、金某共同赔偿海洋生态环境损失费40246元,共同承担环境损害鉴定费30000元并在正义网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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