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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人行道信号灯该不该加特殊装置?

一场公开听证会说个明白

  通讯员 富检 

  “视障人士因为行动不方便,本身就不太愿意出门,但如果能给斑马线信号灯设置声响提示,对他们来说肯定是一种鼓励。”

  “我们以前也是装过的,但是部分百姓并不理解。”

  “白天不超过65分贝,晚上不超过40分贝,这是有规定的,我们现在也有更好的办法。”

  ……

  近日,一场特别的听证会在杭州市富阳区检察院举行。市人大代表赵为军、市政协委员章忠梅等围绕“人行横道信号灯是否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这一话题进行了观点碰撞。

  今年1月,杭州市检察院在信息无障碍领域深化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富阳区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省盲人学校附近的一路口人行横道线未设置声响提示装置。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没有过街音响的帮助,他们可能举步维艰。”富阳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何艳波表示,从对137名盲校学生的问卷调查结果看,有97%的人觉得路口信号灯设置声响提示非常有必要。但是考虑到残疾人出行较少,该路口是否可认定为视障人士通行较为集中区域?安装声响提示装置是否有必要?可能会存在哪些问题?都需要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一同论证。

  听证会上,大家各抒己见。

  浙大建筑设计研究院无障碍研究所设计顾问方舟表示,“噪音问题可以通过科技解决:在过街音响和有需求的人群使用的手机、盲杖、手环或眼镜等终端建立信号交互,使得过街音响在视障人群接近时发出提示或者只在他们携带的终端发声。”

  人民监督员邵琴则认为,老百姓之所以会投诉,可能在于他们不了解这个声响提示装置是为残障人士设计的,通过相关宣传,相信一定能得到他们的理解。

  经过两个半小时的讨论,大家达成共识,涉案五个路口的人行横道信号灯需要设置声响提示装置,同时应注意通过技术手段解决声响提示装置的噪音问题。富阳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当场送达了检察建议,他们表示会尽快落实整改。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人行道信号灯该不该加特殊装置? 2021-03-16 2 2021年03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