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公 告

  因律师事务所发展需要,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1330000787749401H)与浙江明其道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1330000568161034Q)双方决定:由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吸收合并浙江明其道律师事务所,合并事项将报浙江省司法厅核准。吸收合并后的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负责人不变。原浙江明其道律师事务所的财产和债权债务、业务资质由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承接,原浙江明其道律师事务所依法注销。

  特此公告                 浙江八咏律师事务所 浙江明其道律师事务所

  2021年3月24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 告 2021-03-24 2 2021年03月24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