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娥江流域九法院 一体协作专家赋能
本报记者 张宇洲
通讯员 杨敏儿 徐海鹏
本报讯 3月30日,由绍兴市中级法院牵头组织,绍兴市上虞区法院、越城区法院、柯桥区法院和嵊州市法院、新昌县法院、余姚市法院、东阳市法院、磐安县法院、天台县法院等9家法院在上虞区曹娥江畔,共同签署了《曹娥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协议》,同时举行了曹娥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聘任仪式。
据悉,曹娥江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工作机制正式建立后,流域法院将在跨域立案、文书送达、委托调查、财产保全、委托执行等事项上加强协作、配合,推进司法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同时,流域各家法院将巩固横向协作,加强与沿线区域公安、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政部门在证据采集与固定、案件协调与和解、判决监督与执行等方面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仲裁等非诉衔接机制,最终推动环境资源纠纷实现实质性化解。
此外,9家法院共同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库,专家学者将针对流域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遇到的专业性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从而为司法审判赋能增智。
下一步,各家法院将以绿源智治系统为平台,联合探索完善环资审判的数智化应用场景,加快形成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环资审判新格局,提高环资审判现代化水平,为率先建设全域数字法院闯关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