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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要闻

祭扫、踏青要注意用火安全 宁波已有人被拘留

  王晓峰 林维杰 黄军 

  山林大火猛如虎,宁波公安发布紧急提醒:清明小长假将是野外用火的高发期,大家一定要注意用火安全。近期宁波就已发生2起火情,当事人还因此被拘。

  29日下午,宁海公安发布了一起关于山林大火的典型警示案件。事情发生在3月15日中午11点45分许,当时宁海县公安局西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邬家庄园水库旁边山上着火了。

  值班民警立即组织人员赶往现场处置。“我们到那里时,着火的山上已是浓烟滚滚,凶猛的火势在风力的作用下,迅速往周边蔓延,情况非常危急。”民警说,一边是火势冲天急煞人,一边却因山路崎岖导致救援困难——消防水带要一路铺上去非常不容易,且山势较高,水泵压力不够,供水困难。

  “当时有政府工作人员、专职消防队员、派出所民警,以及跃龙、黄坛等地赶过来支援的民间救援力量。经过5个小时的奋战,最终扑灭这场大火。”民警说,山火扑灭了,接下来自然是要寻找起火原因。

  警方成立专案组开展现场勘查,又调取周边公共视频,对起火时段上山路口的过往行人、车辆逐一进行排摸。历经4天4夜的奋战,结合现场勘查及走访调查结果,民警锁定一辆银白色的本田小轿车。车主梁某得知公安机关在调查起火原因后,赶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原来,是“手欠”惹的祸。当天中午,梁某与3名朋友趁着天气良好,上山去采野菜。下山时,他摘了一支路边的芦苇。看到毛茸茸的芦苇花,梁某突发奇想,用打火机将其点着,之后随手扔在马路中间就离开了。没想到,风一吹,这团着火的芦苇花引燃了附近的枯草……

  虽然梁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后悔,但大错已经铸成,他必须承担后果。3月26日下午,随着法庭法槌落下,因一时贪玩导致山林大火的梁某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犯失火罪,判处拘役4个月。

  此前还发生过一起森林火灾案。2月4日下午2点54分,横溪派出所接到一“群众”报警,称横溪镇风车公路一处山上着火了。横溪派出所立即与当地政府部门一起组织人员前往扑救。由于火灾地点处于山顶,交通工具无法直接到达,救援人员只能徒步前往火点。当天傍晚5点50分,明火被扑灭。

  这次过火面积10亩左右,原因也很“坑爹”,居然与报警人池某有关。2月6日晚上7点,池某迫于压力来横溪派出所投案自首。据他供述,当天他和朋友一起去风车公路玩,爬到事发地后在那里抽了根烟。他没有掐灭烟头就将烟头扔在了山上,随后离开,走到路口时,回头一看,发现扔烟头的地方开始冒烟。他怕火势扩大,于是拨打110报警,之后因害怕离开现场。池某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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