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用民法典化解赡养纠纷
通讯员 王强 长司
本报讯 日前,长兴县林城镇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村民陈某与毛某同居后育有一子,在筹备婚礼期间,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而后,双方感情破裂,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但户口在女方外祖父母名下。
双方就孩子的户口关系、抚养义务及今后教育医疗等产生分歧,随后向林城镇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运用《民法典》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又从亲情上引导双方,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
通讯员 王强 长司
本报讯 日前,长兴县林城镇调委会成功化解一起赡养纠纷。村民陈某与毛某同居后育有一子,在筹备婚礼期间,陈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而后,双方感情破裂,孩子出生后一直由男方父母抚养,但户口在女方外祖父母名下。
双方就孩子的户口关系、抚养义务及今后教育医疗等产生分歧,随后向林城镇调委会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员了解情况后,运用《民法典》向当事人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又从亲情上引导双方,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