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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迭代升级 从人治迈向智治

  通讯员 蒋璐 本报记者 徐冬梅 

  本报讯 3月31日,长兴举行一场特殊的“成年礼”——河长制18周年,县长沈志伟发布总河长动员令,将11月28日设为“河长日”。当天还出台河(湖)长制“新十条”等一系列新举措。

  2003年10月,长兴在全国率先推行河长制,在全县构建起了县、镇、村三级河长体系,大大小小的河流有了守护人。经过多年实践,河长制队伍不断壮大,“党员河长”“青年河长”“企业河长”等应运而生。其中,2020年长兴率先推出“河湖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制度,“两长”联动,为保护河湖环境筑牢铜墙铁壁。去年以来,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16件,涉及水污染、水环境等方面。

  如今,18年的治水理念、治水举措和治水成果一一展现在全国首个河长制展示馆中。随着科技的发展,河长制也迈向2.0版本:充分利用大数据、遥感、无人机应急测绘、无人船走航等信息技术,构建空天地一体化动态监测和监管预警体系,推动长兴河(湖)长制智治走实走深。

  河长制2.0不只是治理技术的更新,更是一项由简单的治理工作向一个系统集成的转变,意味着将制度体系、常态化机制、水文化、水生系统等融合在一起,实现治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迭代。经过十多年探索实践,长兴总结和提炼出河(湖)长制“新十条”,通过数字化转型、制度完善、体系创新明确各级职责,创新履职方式和工作方法,构建多元参与的治水工作格局。“我们将深化河(湖)长制‘1+N’模式,进一步推行企业认领河道(湖泊)机制,同时积极推广公众护水‘绿水币’制度,从而调动全社会参与到治水护水中来。”县治水办主任丁学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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