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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惠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本金基准日为2021年3月1日,利息暂计至该户债权的收购基准日。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5、上表债权金额、利息及担保人、担保方式,以相应合同、权证及法律文书为准。

  根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惠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持有债权中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金华惠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金华惠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金华惠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金华惠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4-81873352 梁经理

  0579-82261580 林经理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惠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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